信息来源:时间:2023-04-18
校内各单位:
为加强校园文化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进一步提升服务全校师生的信息化水平,4月19日起,党委宣传部正式启用校园文化宣传工作的网上审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批对象主要包括网站、各类新媒体公众号、宣传栏、电子屏幕、横幅标语、海报广告、电台广播、内部刊物、论坛、讲座、讲坛、年会、报告会、研讨会等。
二、网上审批在企业微信工作台的“宣传部工作”内进行申请,分别开设了新媒体平台审批、投稿审批、宣传标语等模块。另外,讲座等审批在快捷应用中进行申请。
三、校内外的宣传活动遵循“谁主办,谁负责”“先审批后开展”的原则。宣传方式、内容等须先在网上提交申请,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,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后实施。
党委宣传部是校园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,具体归口管理由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并接受监督。请各单位严格网上申请报批流程,做好工作记录备案,共同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。
联系方式:王阿伦 7010166
党委宣传部
2023年4月18日